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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普教同等重要河南为职业教育发展“定调子”
时间: 发布时间:2025-06-22 03:57:04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主体地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职业学校和企业组织校企合作;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作为全国职业教育大省的河南,该如何增强适应性和吸引力呢?近日,《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强调了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明晰了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要求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促进河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针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起的产业,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创新“数智融合、精准育训、生态共建”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与郑州宇通、新航集团等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共建6大产业学院,开发“工学交替、能力递进”课程体系。 在工业机器人虚拟仿线复现的企业生产线环境中实训。该校党委书记张林介绍,学校先后与500余家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现有现代学徒制、现场工程师、订单式培养(冠名班)260余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21个,校外实训基地360余个。 针对专业设置,《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适应区域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区域优势产业、新兴起的产业所需的相关专业,推动传统专业提质、新兴专业扩容、未来专业培育、特色专业赋能、骨干专业升级,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同时,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合理设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等,突出实际操作技能。 近些年来,开封职业学院牵手小米集团、中科特瑞共建小米(河南)省区产教融合基地,将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前沿生产线“搬进”校园。聚焦AIOT、工业互联网、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智能网联技术等领域,该学校开展“专业共建课程共研人才共育”深度合作。 学生沉浸式参与智能家居系统开发等项目,在真实场景中锤炼技术能力。在基地实训的学生王磊说,基地里每一颗螺丝的拧紧,都让我们离行业标准更近一步。 针对产教融合,《条例》明白准确地提出,支持企业、学校、科研机构面向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共同开展人才教育培训、教学改革、科研攻关、研发技术和成果转化等,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产教融合机制,对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依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以及其他税费优惠。 在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内,医学影像实训中心、口腔医学教学实训中心、VR中药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等多个智慧医养实训室,为学生构建更贴近实际的教学模式。该校口腔医学技术教师刘佳峰说,他们教授的是全口义齿工艺技术课程,加强实操才能让学生学到真本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副校长盛宾介绍说,针对中药材基因检测、药食同源产品研究开发等方向,企业工程师与学院教师联合开发实训项目,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对接企业岗位需求。 针对实践和实训教学,《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应该依据职业教育标准制定人才教育培训方案,自主设置学习制度,安排教学过程,组织实施教学,保证教学质量。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同时,职业学校应当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推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层次地融合,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课程教学资源平台。 河南是全国职业教育大省,在校生人数占全国职业院校在校生总数的十分之一。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就业创业、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技能型社会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知名经济学家、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分析说,职业教育是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也为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人才的支撑。《条例》能够更好的起到很好的引导、保障、促进作用,从法制的层面保障引领河南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条例》指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主体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同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需要,产教深层次地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一样的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数字化的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尚思宁撰文指出,要搭建“政、行、企、校、研”共同参与的职教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习实训等方面与企业需求匹配与市场趋势同频。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企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能力。(刘瑞朝张家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2 ICP备案:陇ICP备17001500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甘)字第079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甘B2__20120010 主办:甘肃中甘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团: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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